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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21

    昨天

     

    日军轰炸福州纪念日,福州鸣笛一小时.

    LQ说 "我很喜欢这个传统,虽然力量薄弱,但是提醒人们发生过的事情 ."
     

    November 11

    妹妹和靓颖

    来美国的第一天认识了一个小女孩,英文名字和我一样叫Yi,我们一起上Accounting101的时候,Prof. 点名:’Yi’ 她举手我也举手

     

    很多人都说我们长的象,甚至我妈妈见了她以后都和我说:怎么你们这么象? 

     

    她的神情也和我相似,平时总是皱着眉头,急脾气,却又多思多愁,很矛盾的样子……她的室友,最了解她的Robin说:你是个矛盾体,永远处在波峰和波谷,激情和悲伤的最极端状态中……”

     

    我极喜欢她沉睡后初醒的懵懂模样,微皱着眉头,猫着身子坐在床上,然后半睁开双眼看着我,那个样子干净的象婴儿,她也确实象小妹妹一样的依恋我,说:你最知道我想什么,能说出我心底的话,我离开谁也不能离开你,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信誓旦旦以后是她走上自己的路,我只能在一旁看她挣扎,起落,眼泪与欢笑,在希望的明灭间,在寂寞与喧闹的胶着中,揉进了她的生活里,她全身心为之浸透,见寒作热,忘了一切。

     

    我猜她是爱美国的,这个国度的自由和宽容层层渗透在她最平实的生活里,上学路上穿透树间的婆娑阳光,课堂不按规矩排放的桌椅,及着拖鞋来考试的同学,cafeteria里不同肤色的工作伙伴……潜伏在人群中的轻松,宽容,和希望正悄无声息的把她推进,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2005年的夏天,我半年后再一次见到她,她对我说:我的生活被一个叫张靓颖的女孩改变了,认识靓颖,是我2005年最大的惊喜,不是,是我24年人生的最大惊喜!象破晓的黎明,阳光初现的那一刹那,一切都被照亮,如此光明,她渐渐远离过去的忧郁和自保,她唤醒内心最真实的自己,那种最本性的明朗,激情,热诚与理想,她站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最高起点。

     

    我并不太了解张靓颖,小妹妹极力推崇下,我听了一首张靓颖的歌好大一棵树我听过田震和那英的两个版本,均是铿锵有力,嘹亮高歌,好像眼前一个苍天大树,直穿云霄,可是,总觉得太过表象而显的有些单薄和粗糙。虽然靓颖的底气不如两位天后足,我却极喜欢LY完全不同于两位天后的专属于自己的那种柔和的演绎的方式,头顶一个天,脚踏一方土,风雨中你昂起头,冰雪压不服…”她并不用气力歌唱树的坚强,那种任凭风吹雨打都不怕的凝重,她是用极轻柔,温情的声音来演绎,就象一个少女知道路上有风和日丽,有疾风骤雨,她只是知道那是她要走的路,她只是愿意走这条路,她做好了准备,她真心付出,所以她是用微笑面对。LY的温情诠释对比两位天后的磅礴气势,显得更内敛,精致,深情,柔韧。 LY柔和的歌声重现那种历经挣扎和迷惘后的清朗,明亮与温情。 

     

    我只希望我的小妹妹在她自己要走的那条路上,也象LY,也象那棵树,不凝重,不极端,用真心,用热情,用暖阳般的心态来承载心里的希望,环绕四周的温暖,迎接明天的美好,喜悦世界的美妙……用你自己的话说,用手捧着你的心,走好你的路。 

    你的胸怀在蓝天,深情藏沃土。祝福你,祝福你们:)

     

    PS 我妹妹现在是北美凉粉团团长,若有凉粉想加入欢迎和她联系^_^

     

     

    October 31

    第三种语言

    我常常有这样的疑问或者说是渴望:为什么我们没有第三种语言可以交流?

     

    中文(普通话),是我最熟悉,表达最流畅,运用最自如的语言,我喜欢用它和人交流,尤其是我觉得的亲近的人。可是有的时候我又不想用它,那个时候多数是自己觉很害羞,很不好意思的时候,我就会选择说英文,好像用second language 就隔了一层,自己就象是躲在屏风后面,对方只能听见声音,而看不见我脸红的模样……这样我就会放松一点,不那么紧张 ^_^

     

    有时候和家里人或者福州的朋友说话我会夹杂几句或者几个词的方言,这偶尔夹杂的方言特别传神,它有普通话不能表达的美妙,而这种只有我们能领会的互通,让我觉得非常的亲近,我的朋友猪头能用福州话把家里人姓名说唱成民谣,可有意思了,我最喜欢听他说这个!

     

    普通话包括方言都属于中文,是我的母语,第一语言;英文是我的第二语言,我正在努力把它说的更好。

     

    可是有的时候,我觉得你们,我觉得你,是我最最亲近的人,在和你们说话的时候,我常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为什么我们没有第三种语言,只有你和我知道的语言来交流?还是,在这个时候,我们的交流是不需要语言的?

     

    呵呵,突然想起围城里有一段,说的方鸿渐写信,一是给爱慕他的苏文纨:他觉得用文言比较妥当,词意简约含混,是文过饰非轻描淡写的好工具。二是给他倾心的唐晓芙: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子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其文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

     

    你们又用的什么语言?

     

    (深绿色字体部分引自《围城》原文)

     

     

    October 24

    纪念日

    1小时又49分钟前的那天
    是我来美国4周年的纪念日

    四年前的这个时候
    我在jfk的上空  一架华航的飞机上  
    那架飞机找不到停机位
    就在纽约的上空  转呀 转呀
    要等别的飞机飞走了  它才有位置停下来

    透过机窗  我看见
    纽约的夜  灯火阑珊
    看到一处在家乡不曾见过的景观
    就是车尾灯闪烁的光芒铺成一条路  血红色

    …………

    而我现在
    就象四年前坐的那架飞机
    前面的路
    就象那车尾灯串起的殷红

    October 16

    我知道

    我知道自己有洁癖,我做好准备,多做卫生,不抱怨烦;

    我知道自己挑剔,我做好准备,自己的事情自己尽力;

    我知道自己常得罪人,我做好准备,让阁楼清净,不羡慕他人高朋满座,觥筹交错 ;

    我知道自己性格常走极端,我做好准备,比别人走的更辛苦去获得一点平静......

     

    可是当我想到你

    我想,我愿意改变自己,

     

    因为

    我想和你在一起